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撤銷旺角廣華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4月12日上午10時起,廣華街由其與煙廠街交界以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廣華街由其與煙廠街交界以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5米處止的路段實施的全日24小時臨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