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4月 27 日上午10時起, 至 2024 年 4月 29日上午6時止,砵蘭街由其與豉油街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0米處止的路段,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