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九龍灣宏泰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228日上午10時起,宏泰道由其與宏開道交界以西約9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電單車泊車位除外),將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劃為限制區(公眾假期除外)。


       除專利巴士、的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