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374)
沙田沙田路及沙瀝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374)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423日上午12時01分至20291231日上午530分,下列路段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1. 沙田路(北行)由其與獅子山隧道公路交界處起,至其與沙瀝公路交界以北約190米處止;及
  2. 沙瀝公路(北行)由其與沙田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40米處止。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