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屯門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4月29日及5月3日每日凌晨零時01分至上午6時期間,屯門公路東行由約里程標誌57.3B處起至約里程標誌60.3B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8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