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G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5月3日上午10時起,廣東道由其與海防道交界以北約1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北約14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停車灣除外),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