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5月5日下午6時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下午6時止,現時於屯興路的長度超逾10米車輛禁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