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根據第102B條發出的公告)駕駛改進學校指定的續期
現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102B(6)(a)及(8)(b)條的規定公布,下列地點作為駕駛改進學校的指定已獲續期,由2025年5月6日起至2028年5月5日止: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264-298號南豐中心16樓1618室
民泰發展有限公司為經營上述駕駛改進學校的東主。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