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延長屯門青田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5月29日晚上6時1分至2025年12月31日晚上6時,青田路(西行)由其與鳴琴路交界以東約5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20米處止的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