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5月23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a) 田心街東行由其與通往田心街的公共停車場的道路北行交界以西約7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b) 通往田心街的公共停車場的道路北行由其與田心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c) 通往田心街的公共停車場的道路南行由其與田心街交界以北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