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荃灣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5月9日上午10時起,以下路段將實施每小時30公里的車速限制:

    1. 河背街介乎眾安街與禾笛街之間的路段;
    2. 川龍街介乎楊屋道與沙咀道之間的路段;
    3. 禾笛街;
    4. 大屋街;
    5. 未命名道路介乎大屋街與川龍街之間的路段;
    6. 海壩街介乎眾安街與川龍街之間的路段;
    7. 未命名道路介乎川龍街與大陂坊之間的路段;
    8. 川龍街介乎沙咀道與荃灣街市街之間的路段;
    9. 新村街;及
    10. 鱟地坊。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指導駕駛人士。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