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觀塘曉光街及曉明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516日上午10時起,觀塘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1. 曉光街由其與通往曉麗苑的未命名通道以東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8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2. 曉光街由其與通往曉麗苑的未命名通道以東約1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0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3. 曉明街由其與翠屏道以東約1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85米處止的路段。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