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荃灣荃景圍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5月30日凌晨零時起,荃景圍由其與由香港港安醫院 – 荃灣的停車場通往荃景圍的未命名通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 22 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上述路段現有限制區將被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