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旺角鴉蘭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6月6日上午10時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下午6時止,鴉蘭街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1. 鴉蘭街由其與廣東道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2. 鴉蘭街由其與廣東道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