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臨時撤銷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巴士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下列時段,據2024年8月16日第4826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於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貨車輪候區旁的職員車輛通道的巴士禁區將暫予撤銷:
- 由2025年6月27日凌晨12時至2025年7月1日晚上11時59分;
- 由2025年9月26日凌晨12時至2025年10月8日晚上11時59分;
- 由2025年10月28日凌晨12時至2025年11月2日晚上11時59分;及
- 由2025年12月19日凌晨12時至2025年12月31日晚上11時59分。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