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臨時撤銷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巴士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下列時段,據2024年8月16日第4826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於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貨車輪候區旁的職員車輛通道的巴士禁區將暫予撤銷:

  1. 2025627日凌晨12時至202571日晚上1159分;
  2. 由2025年9月26日凌晨12時至2025年10月8日晚上11時59分;
  3. 由2025年10月28日凌晨12時至2025年11月2日晚上11時59分;及
  4. 由2025年12月19日凌晨12時至2025年12月31日晚上11時59分。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