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大埔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7月25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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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映路東行車路由其與西沙路近海映路迴旋處交界以東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5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海映路西行車路由其與西沙路近海映路迴旋處交界以東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4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 海映路東行車路由其與通往大洞未命名通路交界以東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2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海映路西行車路由其與通往大洞未命名通路交界以東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2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 西沙GO PARK外海映路東行車路北面路旁行車線的停車灣;
- 通往海映路門牌19號的通路由其與海映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 通往海映路門牌19號的通路由其與海映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0米處止的路段;及
- 海映路西行車路由其與海映路近井頭迴旋處交界以東約55米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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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落乘客;或
-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 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