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l)(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7月28日上午12時01分起,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禁區:
-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司機一律禁止將貨車駛入順暉路由其與赤鱲角路交界以西約300米起至同一交界處之間的路段;
-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司機一律禁止將貨車駛入順匯路往順暉路的支路;
- 除輕型貨車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順明路位於其與順暉路交界以北約40米起至其與順連路交界處之間的西行車道;
- 除新界的士及車隊的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順捷路;
-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順旅路由其港珠澳大橋香港連接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北約120米之間的路段;
-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位於順旅路及未命名道路交界處至同一交界處以北約80米之間的未命名道路;
- 除私家車及電單車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1、2及3號停車場;
- 除輕型貨車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4號停車場;
- 除的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5號停車場;及
- 除市區的士及大嶼山的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市區的士及大嶼山的士等候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據2018年10月19日第8037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於上述路段實施的禁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 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