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公共運輸交匯處上客區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l)(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7月28日上午12時01分起,位於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公共運輸交匯處上客區的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禁區:

(a)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由此公共運輸交匯處西面起計第三條盡頭路;

(b) 除專利巴士、公共小巴(專線服務)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由此公共運輸交匯處西面起計第四條盡頭路;

(c) 除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由此公共運輸交匯處西面起計第五條盡頭路;

(d) 除新界的士及車隊的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由此公共運輸交匯處西面起計第六條盡頭路;及

(e) 除巿區的士及大嶼山的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此公共運輸交匯處最東面的盡頭路。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據2022年7月22日第3844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於上述路段實施的禁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 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