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延長西區卑路乍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8月30日下午6時01分起至2026年3月2日下午6時止,卑路乍街由其與荷蘭街交界以東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7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將繼續暫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