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尖沙咀梳士巴利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8月29日上午10時起,梳士巴利道由其與彌敦道交界以西約7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10米起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劃為每日上午7時至午夜12時限制區(巴士及私家小巴上落客除外)。
除巴士、私家小巴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 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