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8月31日晚上11時起至2026年2月28日晚上11時止,竹園道(東行)由其與穎竹街交界以西約6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8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