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9月24日下午4時起,親民街由其與福民路東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6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貨車上落貨除外。
除貨車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