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屯門龍門路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9月16日下午6時起,至2026年3月16日下午6時止,龍門路南行由其與湖山路交界處以南約1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13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將繼續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公眾假期除外)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的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