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旺角水渠道長度超逾8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0月31日下午6時起至2026年2月28日下午6時止(2026年2月17至19日期間除外),水渠道(東行)介乎西洋菜南街與通菜街之間的路段,全日24小時暫劃為長度超逾8米車輛的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將一律禁止駕駛長度超逾8米的車輛進入上述臨時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