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屯門龍富路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0月4日上午6時起,龍富路由其與龍富路迴旋處交界以北約211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546米處止,將實施每小時70公里的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