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灣仔港灣徑重量超逾3噸車輛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0月24日上午10時起,港灣徑(南行)將全日24小時劃為重量超逾3噸車輛的禁區。

        除的士、私家車、前往此區者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重量超逾3噸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