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藍田將軍澳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1017日上午10時起,將軍澳道由其與鯉魚門道交界以北約15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上述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