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374)
長赤鱲角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1月1日下午 6 時起,至 2026 年 1 月31 日下午 6 時止,赤鱲角路北行由其與東岸路交界以北約 1,4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 1,900 米處止的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 50 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繼續暫予撤銷。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