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香港島重量超逾3公噸車輛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0月24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重量超逾3公噸車輛的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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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鴨巴甸街介乎堅道與士丹頓街之間的路段;
- 馬己仙峽道介乎梅道與山頂道之間的路段;
- 柯士甸山道;
- 由羅便臣道(東行)通往雅賓利道(北行)的支路;
- 雅賓利道(北行)介乎羅便臣道與上亞厘畢道之間的路段;
- 摩星嶺徑;
- 介乎衛信道與畢拉山道之間的一段未命名道路;
- 連接香港仔大道與蒲窩青少年中心的通路;
- 連接大潭水塘道與大潭童軍中心的通路以東的一段大潭水塘道;
- 壽臣山道東(東行)由壽山村道前往壽臣山道東的路段;
- 壽臣山道西(北行)由壽山村道前往壽臣山道西的路段;
- 深水灣道介乎深水灣徑與香島道之間的路段;及
- 介乎燈柱編號39552及39554之間的一段未命名道路。
除的士、私家車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重量超逾3公噸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禁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