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
大埔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0月24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1. 大埔頭路由其與太湖花園車輛出入口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東約5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2. 大埔頭路由其與大埔頭路巴士總站出口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6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3. 大埔頭路巴士總站出口由其與大埔頭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北約1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4. 大埔頭路巴士總站出口由其與大埔頭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北約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5. 大埔頭路其與大埔頭路巴士總站出口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東約3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6. 大埔頭路由其與太湖花園車輛出入口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3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7. 大埔頭路由其與汀太路交界以北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北約8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