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
延長元朗水庫路長度超逾9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1月1日凌晨零時正起,至2026年4月30日晚上11時59分止,水庫路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長度超逾9米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9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禁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