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鴨脷洲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1月7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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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鴨脷洲大街由其與平瀾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米處止的路段;
- 鴨脷洲大街介乎平瀾街及惠風街之間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 鴨脷洲大街由其與惠風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5米處止的路段;
- 鴨脷洲大街由其與洪聖街交界以東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5米處止的路段;
- 洪聖街由其與鴨脷洲大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米處止的路段;
- 洪聖街由其盡頭路起,至同一盡頭路以南約20米處止的路段;
- 鴨脷洲大街由其與惠風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惠風街由其與鴨脷洲大街交界以北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5米處止的路段;
- 平瀾街由其與鴨脷洲大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 惠風街由其與新市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5米處止的路段;
- 新市街由其與惠風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米處止的路段;
- 鴨脷洲大街由其與華庭街交界以東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鴨脷洲大街由其與華庭街交界以東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 華庭街由其與鴨脷洲大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 華庭街介乎鴨脷洲大街及悅海街之間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 悅海街由其與華庭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 華庭街由其與悅海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 悅海街由其與華庭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3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介乎鴨脷洲大街及悅海街之間的未命名道路;
- 鴨脷洲大街由其與介乎鴨脷洲大街及悅海街之間的未命名道路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7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 鴨脷洲大街由其與悅海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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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落乘客;或
-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