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時起,承啟道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據2013年4月26日第2345號政府公告、2013年5月24日第2973號政府公告及2018年7月20日第5596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