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延長元朗新田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24日(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每日下午10時至翌日上午6時,新田公路(南行)介乎約里程標誌35.9B處及約里程標誌37.0B處之間的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00公里車速限制,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