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374G)
青衣長輝路及長達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1月21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1. 長輝路由其與長隆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2. 長輝路由其與長隆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3. 長達路由其與長隆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4. 長達路由其與長隆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5. 長達路由其與長隆街交界以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6. 長輝路由其與長達路交界以北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5米處止的路段;及
  7. 長達路由其與長輝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米處止的路段。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