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1月21日上午10時起,至2026年2月7日下午6時止,璧峰路由其與嘉兆里交界處起,至其與馬會道交界以南約20米處止的一段東面及西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劃為臨時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臨時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