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撤銷油麻地長度超逾8米及12米車輛臨時禁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1129日起,據2025117日第7103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的臨時禁區,將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郭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