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九龍塘對衡道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1月30日下午6時至2025年12月31日下午6時,對衡道由其與牛津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30米處止的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郭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