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灣仔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2月1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駱克道由其與菲林明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b) 軒尼詩道由其與菲林明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c) 菲林明道由其與駱克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郭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