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12月27日,2026年1月3日,10日及17日,每日上午10時至翌日晚上7時,西貢街由其與廟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5米處止的路段將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 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據2025年11月28日第7536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的臨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