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374)
沙田大埔公路-馬料水段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12月9日、10日、11日、12日、16日、17日、18日、19日、22日、23日、29日及30日,及2026年1月6日及7日,每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大埔公路-馬料水段由其與大學道交界以南約1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北約7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