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元朗青朗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12月12日及13日,每日晚上10時正至翌日上午6時正止,青朗公路下列路段將實施下述臨時車速限制:

    (i) 青朗公路(北行)由約里程標誌24.5處起,至約里程標誌24.8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7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ii) 青朗公路(北行)由約里程標誌24.8處起,至約里程標誌26.4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