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北角長康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2月19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長康街由其與堡壘街交界以南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4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及

(b) 長康街由其與堡壘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