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374)
沙田沙田路及沙瀝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374)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1226日上午7時至2025年12月28日下午10時,下列路段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1. 沙田路(南行)由其與沙瀝公路(南行)交界以北約3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路段;
  2. 沙田路(南行)由其與沙田圍路(南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60米處止的路段;
  3. 沙瀝公路(南行)由其與沙田路(南行)交界以北約2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路段;及
  4. 沙田路(南行)由其與沙瀝公路(南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720米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