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沙田沙田路及沙瀝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2月26日上午7時至2025年12月28日下午10時,下列路段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 沙田路(南行)由其與沙瀝公路(南行)交界以北約3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路段;
- 沙田路(南行)由其與沙田圍路(南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60米處止的路段;
- 沙瀝公路(南行)由其與沙田路(南行)交界以北約2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路段;及
- 沙田路(南行)由其與沙瀝公路(南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720米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