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延長臨時撤銷西區石山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2月31日下午6時01分起,至2026年4月30日下午6時止,現時於石山街由其與北街交界以東約9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