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1月3日上午8時至2029年12月31日下午8時,連接松嶺路的未命名道路,全日24小時劃為臨時禁區,但私家車、的士及電單車則不受此限。除私家車、的士、電單車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此臨時禁區。
有關在連接松嶺路的未命名道路臨時禁區的確實範圍,於附表的圖則上以影線示明。
連接松嶺路的未命名道路
附表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