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灣仔莊士敦道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2月23日上午10時至2026年1月8日上午10時期間,莊士敦道(東行)由其與盧押道交界處以西約40米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7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將暫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一律禁止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