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1月9日上午10時起,山東街由其與廣東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的士上落客除外),將每日上午7時至10時,及下午4時至7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 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