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北角健康東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1月26日上午10時起,健康東街由其南面盡頭路處以北約10米處起,至同一盡頭路以北約15米處止的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