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1月24日午夜12時起,現時於興華街西西行由其與荔盈街交界以東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實施的全日24小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